咨询服务热线:
400-9336123 0771-2869933
11月11日23时27分,位于深圳市新桥街道万丰村仁爱路33巷6号一楼过道着火,新桥街道消防、安监、万丰派出所及时赶到现场,将火扑灭,现场一辆电动车被烧毁、2名租客吸入浓烟不适,送医院治疗已无碍,过火面积约2平方米。
现场初步调查,该处起火原因是租客梁某猷将电动车停在一楼过道充电,电池短路引发火灾。
经核实,该处出租屋楼梯间电动车充电线路为房东潘某私拉乱接,不听辖区派出所、出租屋巡查员的消防宣传和提醒,在微信群通知租客电动车充电改在夜间充电,逃避消防执法人员的检查,不料心存侥幸终酿火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二项之规定,公安机关将引发火灾事故的违规充电租客梁某猷、房东潘某洪、潘某成分别处以行政拘留,出租屋被依法查封。也许有小伙伴会问,为何租客梁某猷、房东潘某洪、潘某成分别被处以行政拘留呢?我们先来看看下面的例子,一辆停放在楼道里充电的电动车一旦发生火灾,会有什么后果!
楼道是应急逃生的生命通道,不应在楼梯间、走道存放电动自行车。
小知识:
究竟该如何注意电动车的火灾防范呢?
要使用正品。首先应选购使用已获生产许可证的厂家生产的质量合格的电动车、充电器和电池,不要私自改装电动车及其配件。
要停放得当。电动车应停放在安全地点,不要停放在楼梯间、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处,不要占用消防车通道。电动车放置区域(房间)与楼梯间、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之间应采用实体墙完全分隔,周围不要放可燃物。
要严格充电。让有资质的电工安装并固定敷设电动车的充电线路,不要自己买插线板随意充电。充电时间不要过长,尽量把电动车放在室外充电。
电动车隐患多、事故多
所以小伙伴们平常在使用电动车
给电动车充电时一定要多留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