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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贵港物业服务物业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以下表现:1、没有成立正规的物业管理公司,造成物业管理水平低,服务质量差。2、公用设施专用基金不落实,造成小区公用设施的维修、兴建、保养等问题难以解决。3、制度不健全,管理秩序混乱。4、管理者与业主之间权责利不明确,影响小区正规物业服务物业管理的正常进行。5、乱收费现象严重。
一般物业公司会给业主缓交物业费的几个月宽限期,而根据物业的管理服务合同的规定,如果业主与物业公司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中含有加收滞纳金的条款。在这短宽限期结束之后,如果业主还没有交物业费,则物业公司是可以按照合同规定,对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的业主收取滞纳金的。
物业管理保证服务质量的五个方面:1、 追求物业管理服务质量——做到精益求精,细致入微,持续改进,无可挑剔:2、 树立物业管理服务形象——语言带微笑的亲和力,行为显文明的感染力:3、 提高物业管理服务能力——力求职业化、专业化,员工做到一门精多门通:4、 讲究物业管理服务特色——根据业主的需要,不断推出具有特色的个性化服务;5、 注重物业管理的服务效果——业主的满意率+惊喜+社会口碑;做好物业管理服务四点要求:1、 坚持物业管理服务目的的一致性。2、 物业管理服务要有透明度。3、 要保持物业管理优质的持久性、扩展性。4、 加强物业管理服务的规范性。
物业管理公司应当对经常性的、不断重复的重点矛盾过程进行程序控制,简单说来,即应当规范出行之有效的接管验收、入住、装修、报修与投诉处理以及回访等管理规程,并且坚定不移地执行它,环环把关,环环相扣,接管验收执行不力,则将导致入住、保修时期的矛盾关系恶化,装修控制不力,则将导致物业管理的基本目标不能实现。至于投诉与回访,更是与业主关系处理的关键,应当放到首要位置。
据物业服务业内人士介绍,住宅大楼内走廊、楼梯、公共设施的公用水电费用,应当由本楼住户合理分摊。小区范围的路灯用电费用,由小区的所有住户合理分摊。高层住宅的电梯等公用设备运行费,应设独立计量,由所有使用该电梯和设备的住户合理分摊。哪些费用不需公摊?据物价局工作人员介绍,小区物业服务办公及生活等自用水电,须单独设表,其费用由物业服务单位负担。小区绿化物养护、园林水池喷泉、开展宣传、装饰等活动用水用电,其费用由物业管理综合服务费列支,不得向住户分摊。小区开展的经营活动用水、用电费用,由该项经营收益列支,不得向住户分摊。
可以通过仲裁途径解决的应是民事性质的争议,主要是基于合同的纠纷或财产权益纠纷。依据我国《仲裁法》的规定:“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仲裁庭管辖物业管理纠纷的依据是当事人认定的协议。仲裁协议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在订立合同时就约定一个条款,说明一旦有争议就提交仲裁,这叫仲裁条款;另一种方式是双方当事人出现纠纷后临时达成提交仲裁庭的书面协议。仲裁协议要写明以下内容:1、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2、仲裁事项;3、待定的仲裁委员会。如一个在广州履行的合同写明:“有关本合同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无法协商时提交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达成仲裁协议的争议,不得向法院起诉;即使起诉,法院也不受理。